助力乡村振兴,商务部发布《实施方案》提出五项举措并明确分工

时间:2021/6/28 9: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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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印发《商务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筹推动商务资源下沉基层,支持脱贫地区搞活流通、扩大开放、发展生产、增加就业。


据了解,商务部将通过流通提升帮扶、开放合作帮扶、就业拓展帮扶、能力建设帮扶、深化定点帮扶等五方面重点举措,巩固拓展商务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脱贫地区商贸流通持续提升、开放合作稳步扩大、城乡经济循环进一步畅通、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其中,在“流通提升帮扶”方面提出了五大举措:


1、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加强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到2025年,对具备条件的县实现物流配送中心全覆盖。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脱贫村,促进交通、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融合和集约利用,发展共同配送。(负责单位:流通发展司牵头负责


2、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支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增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改造,改善市场经营和消费环境。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预冷、贮藏保鲜等设施,提高农产品错峰销售能力。(负责单位:流通发展司牵头负责


3、加强产销精准对接。指导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合作,通过股权投资、订单采购等方式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开展市场化对接。深化市场化与公益性相结合电商助农模式。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搭建脱贫地区农产品外销平台,稳定产品销售。(负责单位:财务司、流通发展司、电子商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巩固拓展电商扶贫成果。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立足农副产品、手工制品、生态旅游等农村特色产业,强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统筹能力,为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实施“数商兴农”,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商主体培育、电商人才培训、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支持脱贫地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推广,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负责单位:流通发展司、电子商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提升农产品对外销售“直通车”,做大做实已经建立的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档,引导地方 展览展销、大型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等资源向专区、专柜、专档倾斜,扩大销售规模。组织动员部属单位食堂、工会购买定点帮扶地区农特产品。负责单位:财务司、流通发展司、机关党委、电子商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