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科技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20〕212号),向全国复制推广一批试点经验,支持各地共享试点的改革开放红利、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自2015年5月国务院批准试点以来,商务部和北京市聚焦制度创新、加强系统集成,先后推出3轮试点方案、403项试点任务、35项开放措施,形成122项试点成果,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了积极示范。此次商务部等11部门联合推出金融、科创、民生等领域的6项试点经验,旨在通过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打通业务链、完善产业链、促进业态的跨界融合,推动解决企业经营的痛点难点问题,营造发展的综合效益和系统优势。
其中,金融领域推广的试点经验为“统一登记的动产担保融资服务模式”。该举措在全国实施后,各地企业可将应收账款质押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等动产和权利担保作统一登记,统一申请融资,这将有助于解决目前不同类别动产和权利担保的路径分离、企业资金统筹调度困难的问题。
科创领域推广4项试点经验,涉及企业兴办、人才服务、权益保护、研发设备监管等多个环节:“支持永久居留身份外籍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方面享受国民待遇;“设立外籍人才一站式政府工作站”,构建多层级多维度服务网络体系,为外籍人才提供证件办理、社保、薪酬、商务注册代理、生活服务和专属服务等方面定制服务;“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推动成立一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构建知识产权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司法部门确认保障的多部门联动的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延长非必检研发测试车辆暂时进口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暂时进口的非必检的研发测试车辆,根据测试需要,允许暂时进口期限从6个月延长至2年。
民生领域推广的试点经验为“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创新”,主要做法是制定互联网居家服务目录,由医疗机构派出在本机构注册或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等模式,为出院患者或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护理。这在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改进医疗服务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服务社会化养老等民生需求探索了路径。
附件:商务部等11部门关于做好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