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发布 鼓励搭建城乡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时间:2021/8/23 9: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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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简称《行动计划》),部署优化商贸物流网络布局、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发展、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等12项重点任务以及5项保障措施,加快提升商贸物流网络化、协同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全球化水平。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5年,我国将初步建立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培育一批有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商贸物流企业;商贸物流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商贸物流网络更加健全,区域物流一体化加快推进,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商贸服务业和国际贸易物流成本进一步下降。

《行动计划》提出统筹推进城市商业设施、物流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优化综合物流园区、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空间布局;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点区域探索建立商贸物流一体化工作机制;引导和支持骨干商贸企业、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企业等高质量推进海外仓、海外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全球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支持优势企业参与国际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和国际道路运输合作,畅通国际物流通道。

《行动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搭建城乡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城乡配送车辆“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标准”;推广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统一配送、分时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广应用移动冷库、恒温冷藏车、冷藏箱等新型冷链设施设备;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联盟合作等方式优化整合资源、扩大业务规模,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在保障措施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改善城市配送货车通行和停靠条件,落实配送货车通行差异化管理措施,综合解决配送货车“通行难、停靠难、装卸难”等问题。